體育中考政策的調整,側面反映了當代中學生體育鍛煉的缺乏問題。但為了學生的安全著想,體育中考還是取消了男子1000米和女子800米的長跑考試內容。
這樣的調整只是一時的,但中學生缺乏體育鍛煉的問題卻是長久存在的。
(相關資料圖)
為此,國家體育總局聯合教育局等四部門,聯合出臺了相關文件:新增加“教練員”的崗位,指導學生進行體育鍛煉,家長對此憂心忡忡:體育老師要下崗了嗎?
中學生缺乏體育鍛煉,是已經存在很久的普遍問題。如一些家長所言:連課間上廁所的時間都緊張,更別提什么體育鍛煉了。
可就上學期期末的狀況,家長也能明白體育運動的重要性。重視體育鍛煉的學生,不僅體育成績好,而且身體素質更高。
而四部發布的《意見》中,對基礎教育階段和高中、職業高中以及普通高校,設立專職教練員的提議,則是國家對學生身體素質教育重視的最好體現。
該提議也深受家長歡迎,但個別家長也表示了擔憂:學校不是有體育老師嗎,再招“教練員”是否多此一舉?“教練員”上崗后,體育老師會下崗嗎?
官方對此作出解釋:“教練員”和體育老師之間,并非相互替代的關系,體育老師是教師隊伍的一員,而“教練員”則是體育領域的專業人員。
《意見》中明確說明:教練員與體育老師,在體育教學中形成良性互補,這意味著體育教師并不會因為教練員的到來而失業。
《意見》中對學校招聘“教練員”,強調不搞“一刀切”政策,學校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來自主判斷是否需要招聘教練員。
招聘條件也可以由學校自行決定,但必須要遵守公開招聘和擇優招聘的原則。
條件限制放寬了,家長就有了自己心中的“合適人選”,部分家長認為:這個崗位,退伍軍人最合適。
校內“教練員”是否享有編制?待遇應該和公務員看齊嗎?
但也有家長表示,退伍軍人適合帶學生軍訓,但并不適合長期引導學生進行體育鍛煉,因為中學生的身體素質,不能和士兵一概而論。
對此,官方建議:鼓勵退役運動員在學校教練員崗位發揮專長,建議各地區拿出一部分名額提供給退役運動員。
這一提議兩全其美,不僅保障了學生體育訓練的科學性,同時也能給退役運動員提供二次就業的機會。
但又有家長提出疑問:既然是學校內的崗位,那“教練員”是否和其他老師一樣,享有編制呢?
正如官方提議的那樣,既然建議退役運動員擔任這一崗位,待遇方面就不能太差,畢竟退役運動員也曾是為國爭光的人。
最理想的情況,是和其他教師一樣享有編制,薪資待遇上也應該和在編教師或者公務員看齊,否則極容易引起不滿情緒。
這就意味著,學校內部的編制崗位有可能會增加。如果部分采用退役運動員,其他采取報考或者考核的篩選模式的話,競爭應該也很激烈。
而且這部分人成為“教練員”之后,待遇和退役運動員肯定是要一視同仁的,否則更容易產生矛盾。
所以薪資和待遇的平衡點就很難把握,太高,又和付出不成正比;太低,又對退役運動員不太友好,這些都需要學校去衡量把握。
寫在最后:
不過這個政策對家長和學生而言,都是百利無一害的,有專業的運動教練參加到學校的教學和訓練中,首先就意味著學校將對學生的體育鍛煉更加重視。
其次,專業教練員,也能發掘到普通學校學生身上的體育優勢,適合走體育這條道路的學生,不會因為沒遇到“伯樂”,就被埋沒。
在國內的教育中,體育培養一直比較薄弱,很多家長寧愿強迫學生放棄天賦和夢想,也不希望他們發展體育道路。
一方面是擔心風險,另一方面,沒有專業教練的認可和指導,家長擔心學生在這條路上半途而廢,學習也受到影響。
但如果學校的專職教練員成為常態的話,體育鍛煉成為日常學習的一部分,不僅有利于挖掘天賦,更能保障學生在體育和文化課上的協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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