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發了《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指導綱要》(下稱《指導綱要》)。
《指導綱要》強化了課程育人導向,明確提出了價值體認、責任擔當、問題解決、創意物化四個方面的課程目標,注重引導學生體認、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勞動,培養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強化了新型課程形態的建構,要求通過探究、服務、制作、體驗等方式進行學習,綜合運用各學科知識分析、解決現實問題,尊重學生的自主選擇與創造,真正讓學生“活”起來,“做”出來;強化了實施過程的具體指導,對活動規劃、教學指導、管理保障等提出了明確要求,還分類型、分學段推薦活動主題,對活動目標、內容、方式等作簡要說明,為學校和一線教師提供基本活動示例,使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可操作、能落地。
記者了解到,《指導綱要》突出強調綜合實踐活動課程以下幾個基本屬性:第一,它是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必修課程,與學科課程并列設置,從小學到高中,各年級全面實施,所有學生都要學習,都要參加;第二,它是跨學科實踐課程,注重引導學生在實踐中學習,在探究、服務、制作、體驗中學習,分析和解決現實問題。它可能涉及到多門學科知識,但不是某門學科知識的系統學習,也不同于某一門學科中的實踐、實驗環節;第三,它是動態開放性課程,強調從學生的真實生活和發展需要出發,選擇并確定活動主題,鼓勵學生根據實際需要,對活動過程進行調整和改進,實現活動目的。課程實施不以教材為主要載體,不是按照相對固定的內容體系進行教學。在這一點上,與學科課程也有顯著差別。
教育部教材局負責人就《綱要》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綜合實踐活動作為一門課程,不同于一般的學生課外活動?!吨笇ЬV要》對課程目標做出明確規定,強調綜合實踐活動的設計與實施必須圍繞課程目標進行,注重引導學生在活動中體認、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勞動,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增強活動育人效果。
教育部教材局負責人表示,為便于操作,在提出總目標的基礎上,具體分為價值體認、責任擔當、問題解決、創意物化四個方面,突出綜合實踐活動中的價值體認與踐行,并分小學、初中、高中三個學段,分別提出學段目標。
另外,《指導綱要》附件分類型、分學段推薦了152個活動主題,并對活動目標、內容、方式等做了簡要說明。主要基于兩個方面的考慮:一是落實中央有關部門專題教育要求。當前黨中央和社會各界十分關注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革命傳統教育、國家安全教育、法治教育、環境教育、知識產權保護等,都有充分的體現。二是使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更好地落地。調查中發現,不少學校感到活動類課程設計難度較大,不知道做什么、怎么做。為此,提供基本活動示例,加強對實施過程的具體指導,讓不會做的學著做,讓會做的做得更好,使該課程可操作、能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