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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與評卷北京市受教育部委托高考實行分省命題,考試和評卷工作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2023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包括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以下簡稱“學考等級考”)。統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學考等級考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由考生自主選擇3門參加考試。(一)統一高考時間安排
日期 | 時間、科目 | |||
6月7日 | 9:00-11:30 | 語文 | 15:00-17:00 | 數學 |
6月8日 | 15:00-16:30 | 英語(筆試) | ||
15:00-17:00 | 其他外語(含聽力考試) |
外語考試分英語、俄語、日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 統考英語聽說考試與筆試分離,實行計算機考試,一年兩次考試,第一次考試于2023年2月25日進行,第二次考試于2023年4月1日進行。其他外語(非英語)考試使用全國卷,聽力考試一年兩考,第一次考試于2023年1月8日進行,第二次考試于2023年6月8日進行。(二)學考等級考時間安排
日期 | 時間、科目 | |||
6月9日 | 8:00-9:30 | 物理 | 15:30-17:00 | 化學 |
11:00-12:30 | 思想政治 | |||
6月10日 | 8:00-9:30 | 歷史 | 15:30-17:00 | 地理 |
11:00-12:30 | 生物 |
(三)評卷評卷工作分科目集中進行。各科目評卷點分別成立評卷工作領導小組,在市高考評卷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各科目均實行網上評卷。(四)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滿分均為150分。 英語聽說考試滿分50分,其他外語(非英語)聽力考試滿分30分,取兩次聽說(聽力)考試的最高成績與其他部分試題成績一同組成外語科目成績計入高考總分。 學考等級考科目成績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普通高中等級性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方式的通知》(京教計〔2018〕21號)要求進行折算,每科目滿分100分。(五)錄取控制分數線劃定本科批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以及學考等級考共六門科目總分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專科批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分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