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工作,現在,可以說,現在已經成了一張摸不透風的網了。無論是學校,還是政府,都是投入了極大的人力和物力,而目的就是保證孩子能夠平安快樂地度過熱天。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沒有哪一個孩子不是家長的心尖子、肺葉子和眼珠子。而孩子只要稍有風吹草動,家長們都會心驚肉跳,唯恐孩子有一個三長兩短。而在戲水的時候身亡,這是每年都會發生的事——盡管我們的宣傳工作已經做到了水潑不進。
而一旦孩子溺亡,家長們往往不會從自身找原因,而總是喜歡把矛頭指向學校或者地方政府的防溺水措施的不力。他們這樣的做法對嗎?這恐怕就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了。處的環境不同,站的位置不同,都有可能給出不同的看法。
這不,6月30日有媒體爆料,河北省邯鄲市邯山區代召鄉就有3名小學生溺亡。事情發生在6月26日。三名六年級的學生,他們是同學。他們結伴到離家幾里外的一個村子里玩耍。而這一次玩耍,他們再也沒有回家,因為他們已經在溝渠里溺亡了。
離家的時候,還是歡蹦亂跳的,突然就沒有了生命的氣息。這應該是最慘痛的生離死別啊。白發人送黑發人的悲劇,誰都不愿意看到。幾家的大人哭得死去活來,眼淚都哭干了。但是,這個時候再多的眼淚也不可能把死去的喚醒來了啊。
他們的家人抱著孩子的遺像坐在路邊啜泣著,嗚咽著,連聲音都嘶啞得幾乎失了聲。這樣的悲愴場景,誰看到了都會心痛。
而現在,溺亡的孩子家人把責任推向了河渠的主管部門,因為孩子溺亡的河渠并沒有任何安全警示標志。
盡管我們都為三個孩子的逝去而心痛,但是對于溺亡孩子的家人把攻擊的目標對準主管部門的做法感到憤憤不平——
“學校三令五申不準孩子去河渠玩水,河渠管理部門在河渠的其他地方都有警示牌,不能說事發地沒牌就以片帶面。難道說各一米就樹一個牌嗎?放學后家長是主要監護人。”
警示牌有沒有?按照常理是應該有的,因為現在哪里的防溺水,都是:每一個池塘都有(三個一和兩個牌)一個救生圈,一個救生繩,一個救生竿,還有一個警示牌和一個標示牌,大一點的水面配置還加倍,定期還有人檢查。
而這里為什么沒有警示牌呢?很大的可能是因為它只是溝渠,就是有水,應該也不深。只是最近進入了夏天,雨水多,可能水位上升了的緣故。平時不顯山不露水,自然就沒有多少注意的了。
而在這一點上,溝渠的主管部門確實是有責任的,這一點誰也不能否認。盡管這個責任不是主要的,但是責任缺失的問題還是存在的,因此,我們也不能就因此說,家長是在無理取鬧。
“出了事兒,就是政府的責任,又是沒有警示牌。唉,弄個警示牌多好,孩子就不會出事兒了,而且,警示牌還可以下水救人,老師經常講玩兒水危險有什么用,還是警示牌作用大。建議政府滿世界都立上警示牌。”
這個留言很有意思。就是有警示牌,警示牌也不能救人啊。老師天天在孩子的耳邊嘮叨要防溺水,都沒有起到作用,一個不能說話的警示牌,能對孩子有喝止作用,也真是想的太多了。要真的是這樣,恐怕全世界都要樹牌子了吧——好推責任啊!
“重點不在有沒有溺水提示或標志,關鍵是自己得注意。大馬路上都沒有注意汽車撞人提示或標志,那就表示撞了怨交通局?13歲了應該知道哪里能去哪里不能去,雖然家長很悲痛,但也不能無理取鬧吧!”
“自然界自然形成的‘危險’根本不需要政府的警示牌!任何一個正常的動物都知道避險,不知道那就是自然選擇的結果。政府、學校都不能無限責任,如果自己的生命都要靠別人無限保護,生存能力都要別人提供,那人類就真的退化了。”
這兩位網友說得很有道理。這應該是孩子自身的責任,學校或者政府是沒有多大責任的。出了交通意外,交通局還會在路上到處樹警示牌嗎?動物都知道避險,更何況是高智商的人呢?
從網友們對待這起溺亡事故的態度來看,大家對于溺亡事故的責任認知理性而明晰,這是很值得肯定的。
親愛的讀者,對于河北省邯鄲市的三名小學生溺水身亡,家屬質疑主管部門為什么沒有樹警示牌這件事,你有什么想要說的呢?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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