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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北京6月29日消息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日前,上海展覽中心(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裁孫小明涉嫌受賄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孫小明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2003年至2022年,被告人孫小明利用擔任上海展覽中心展覽部經理、營銷總監兼營銷部經理,上海展覽中心總經理,上海展覽中心(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總裁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租用展館、辦公場地、廣告區域、承接工程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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